关于推荐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19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9-04-16浏览次数:1328

校内各部门:

现转发《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关于申报2019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就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2019年,我校可推荐青年教师基金2项,青年教师奖1项。

各学院可推荐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各1项,学校组织评审后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

二、申报条件

   1.  35周岁(含)以下,即1983410日及以后出生;

    2.  申请者和被推荐者须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三、提交纸质申请文件及材料

  请各部门严格按照《通知》(http://www.moe.gov.cn/s78/A20/A20_gggs/A20_sjhj/201903/t20190314_373453.html),要求,指导申请人完成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准备,确定推荐对象后,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课题申请书(2019年版)》一份。由国内两名以上教授(其中至少有一名教授在本校任教)推荐,要求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并请推荐者在打印出的申请书中亲笔签名(签名章不可用);

    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推荐书(2019年版)》一份。由国内两名以上教授(其中至少有一名教授在本校任教)推荐,要求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并请推荐者在打印出的推荐书中亲笔签名(签名章不可用),并提供被推荐人35篇代表性论文、著作或教材,如被荐人有获得省部级奖励的,须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3.“青年教师基金课题”申请材料交至科研部1055室,“青年教师奖”材料交至人事处师资科(综合楼1023室)。截止时间为2019426日下午4点前,逾期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科研部赵延敏(青年教师基金课题) 28877174

            人事处吴晶晶(青年教师奖)  28877276

科研部、人事处

2019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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