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9-04-17浏览次数:408

校内各部门: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作为每年教师节宣传庆祝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推选表彰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10名,迄今已连续开展9届,先后表彰宣传了90位全社会公认的教书育人楷模。

根据有关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各省可推荐2名候选人,全国最终表彰10名教书育人楷模。我校可向省里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1名。

经研究,各学院推荐不超过1人。推荐对象应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推荐工作要突出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确定推荐候选人后,由学院出具《2019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二份,其中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并提供不超过5000字的详细事迹材料,于419日中午12:00前交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方燕红,28877277,综合楼1027

人事处

2019417






附件: 附件: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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