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2023年度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公示

文章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24-01-19浏览次数:1660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浙商大人〔2011133号)规定,人事处开展了2023年度部门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民主评议,经现场述职、互评投票,并经部门处务会议研究审定,2023年度部门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如下:

一、部门在册员工(非中层干部)考核优秀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方燕红(亚运赛后考核优秀,不占名额)、肖军霞、金丽琴。

其余人员均为合格。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4119日至125日。

 

 

人事处

    202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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